渔乐圈渔具店欢乐赛
一、日期:2024年12月8日
第一场:上午9:30到 11:30 ;
第二场:下午13:00到15:00。
二、地点:长宁县犀牛沱
三、比赛报名:
1、限报人数为20人。
2、报名规定:年龄18-65岁,身体健康的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。
3、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22时以前,以收到报名费为准,不接受任何口头报名,任何情况不退还报名费。
4、报名费用: 200元/人。
5、报名联系人:长宁县渔乐圈渔具店:邢政 13568109541(微信同号)
6、此次欢乐赛仅限长宁县钓友参与。
四、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:
2024年12月8日9:00入场抽号及赛前准备
1、第一场
9:30-11:30为第一场比赛时间
2、第二场:(第二场抽签去掉第一场大边位)
13:00-15:00为第二场比赛时间,比赛结束个人汇总称重计量、统计、公布成绩
四、成绩计算办法:
欢乐赛每场比赛分1个区,两场比赛结束后按所有鱼获得总重量和总尾数分别记成绩。采取混种倒积分制+尾数倒积分制的方式,按两场比赛总成绩排名。如最终积分相同则以最大单尾优先排名。
五、名次录取和奖励办法:
第一名1人:奖金1000元
第二名1人:奖金600元
第三名 1人:奖金400元
第四名 1人: 奖金 300元
第五名 1人: 奖金 200元
第六名 1人: 奖金 200元
倒数第一名尾巴奖完赛后公布
所有参赛钓友均可获得长宁县渔乐圈渔具店赞助纪念品一份
六、比赛规则:
1、本场比赛为指定用饵的比赛(只能使用主办方的饵料,不得使用除主办方提供的饵料外任何饵料及小药)。入场后应将钓具放离钓位后80厘米处,主动打开钓箱、鱼护包和杆包等,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。一经发现违规者,立即取消比赛资格。
2、运动员按抽取钓位号入座,不得私自调换,必须按规定摆放钓箱支架,不得随意改动位置,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,在垂钓区作钓。
3、钓具自备。钓箱长度和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、60厘米、50厘米;鱼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,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
于30厘米;抄网头最长边不得大于60厘米,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;竿长限4.5米以内,手竿钓混合鱼,有效鱼种为:鲫鲤草。钓线全长不得超过竿长30cm,一经发现罚加3分,并须改正合格方可参赛,拒不改正者,取消比赛资格。
4、必须用立漂作钓,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、单立漂、主线、子线、漂座、单铅坠(含铅)和钓钩组成,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;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;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;必须使用无倒刺钩;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(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);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。违者,警告无效后罚加3分。
5、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。除钓钩外,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,一经发现,罚加5分;不得毁窝,一经发现,直接取消比赛资格。
6、运动员进入赛区以后,非比赛时间严禁钩、漂、线组入水,一经发现,罚加3分(由裁判长统一安排时间调标)
7、运动员应坚守自己钓位,自觉维持赛场秩序,不得随意走动,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,须经本区裁判员认可。
8、单场比赛结束后,所有运动员在自己钓位,等待承重和计算尾数
比赛一律自钓、自取、自存,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。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未入护鱼严禁入护,应立即停止垂钓,收竿将钩提出水面,所有鱼获必须计量,不得将鱼获倒掉,违者,直接取消比赛资格。
9、比赛按规定两场,运动员带好各自钓具,听从裁判长号令统一入场。违者,罚加3分。
10、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、挂鱼,故意造成鱼获死伤,该鱼获无效。 警告无效后,罚加3分。
11、运动员须文明垂钓,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,中鱼后,不得故意放大溜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。
12、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,在整个比赛期间,若因个人健康等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。请自行评估再报名参赛!
13、附加说明:凡报名参加比赛,则视为完全了解并同意本比赛规程及比赛组办方做出的各项决定。
免责声明: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;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本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。
14、费用公布,报名费共计4000元,其中总奖金为 2700 元,场地费 300元,午餐费 300 元,饮用水费200元,公饵费100元,晚饭聚餐两桌400元(400元肯定不够,剩下餐费、酒钱由邢老板补贴)合计支出 4000 元。
八、聚餐饭
时间:2024年12月8日下午18点
地点:小广场香满楼饭店
注释:所有费用全程公正公开!渔乐圈渔具店邢老板赞助餐费酒费
长宁县渔乐圈渔具店
2024年12月1日